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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堂微信群(启思园)实施办法
2017-03-20 09:06  

马院院发〔20171

为促进思政课教学改革,延长拉宽思政课堂,增强思政课的亲和力、影响力,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建立思政课堂微信群的目的

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平台,针对新时期青年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,把思政课的教育影响辐射到八小时以外,让思政课教师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全天候良师益友;充分运行现在技术手段,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,弘扬主旋律、传递正能量,引导学生关心关注国际国内形势,加强师生互动交流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

二、基本做法

1.以行政班或教学班为基本单元,建立思政课堂微信群;

2.群名格式:启思园+班级名称;

3.班长或班级学习委员作为群主,负责微信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;

4.任课教师和班级学生以实名加入班级思政课堂微信群;

5.任课教师要做好群活动的记录,并按学期做好记录的固定、保存工作;

6.学生在本群的活动记录作为思政课平时成绩的参考,核算课程总成绩。

三、基本要求

1.教师要通过该群及时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、国内外时事政治及所闻所见的正能量信息传递给学生,每名教师每学期在该群至少发布4条信息,信息形式不限;

2.教师要利用该群就教材及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,解疑答惑,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;

3.教师每天要关注该群,并就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回复;

4.学生要把该群作为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平台,每名学生每学期在该群至少发布1条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、所见所闻传递正能量的信息,信息内容不得重复,信息形式不限;

5.学生要利用该群就教材及学习或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,与教师进行互动交流。

四、群成员行为规范

1.思政课堂微信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互动平台,用于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、国内外形势政治、校内外先进人物先进事迹,传递正能量、弘扬新风尚,群成员不得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、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;不得发布与党的大政方针、党纪党规相抵触的言论。

2. 思政课堂微信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互动平台,师生可就相关问题互动交流,但不得利用该群相互诋毁或发表任何不当言论

3.群成员不得利用本群造谣、传谣;不得在本群内发表任何负面言论或者负面信息。

4.群成员应不定时浏览群信群,及时查看群内信息,对涉及本人的内容要及时回复处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马克思主义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年3月20日

附件【马院院发〔2017〕1号文:思政课堂微信群(启思园)实施办法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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