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党委各部门:
为切实加强对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督查指导,进一步推动我校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,根据中央、省委、教育部党组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,学校党委研究制定了《淮海工学院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调研督查方案》,现予印发。
中共淮海工学院委员会
2016年4月27日
淮海工学院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调研督查方案
为加强对全校“两学一做”学校教育的督查指导,进一步推进我校学习教育深入开展,推动学习教育促发展见实效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《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“两学一做”专题教育实施方案》(淮工委发〔2016〕27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党委将对全校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督查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调研督查时间
调研督查分两轮进行:
第一轮:2016年5月4日—6月20日
第二轮:2016年9月11日—12月20日
二、调研督查对象
各二级党组织及所辖党支部
三、调研督查内容
1.责任落实情况。重点是二级党组织及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、党组织书记、支部书记落实一把手责任情况,党组织班子成员落实“一岗双责”情况。
2.工作推进情况。重点是二级党组织学习教育动员部署情况、《实施细则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;党支部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,工作开展进度、成效做法等。
3.创新动作开展情况。重点是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,创新学习教育的特色做法,实际效果及推广价值。
4.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情况。重点是领导干部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、讲党课情况、参加专题教育情况、立足岗位作贡献情况、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等。
5.党员边学边查边改情况。重点是党员列出并逐步完善问题清单,立学立行立改情况。
6.组织生活开展情况。重点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情况,会前准备是否充分、会议组织是否周密、会议程序是否规范,会议内容是否充实,会议效果是否理想、会议材料是否完整。
7.相关问题和建议。重点是各二级党组织及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、下一步打算和意见建议等。
四、调研督查方式方法
主要采取听取汇报、列席专题讨论、召开座谈会、个别访谈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。
1.听取汇报。听取二级党组织关于学习教育进展情况、经验做法、特色工作和问题建议情况的汇报。听取部分党支部关于学习教育进展情况、经验做法、特色工作和问题建议情况的汇报。
2.列席专题讨论。列席党支部某一专题学习讨论,重点看学习讨论是否认真、讨论是否热烈,有没有联系实际将自己摆进去、讨论是不是形成互动活起来。
3.召开座谈会。参会对象为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、党支部书记、党员代表等9—10人。
4.个别访谈。与二级党组织成员、党支部书记、党员代表3—4人个别访谈,面对面了解情况,听取意见。
5.查阅资料。主要查看领导干部党课讲稿及相关学习材料,党支部学习计划、学习讨论记录、主题教育活动记录,党员个人自学计划、问题清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。
五、调研督查组构成
调研督查工作分七个工作组进行,具体分组情况如下:
第一组,组长赵炳起,成员:尹德树 韩振响,督查单位:化学工程学院党委;
第二组,组长史金飞,成员:陈太彬 易丹丽,督查单位:机械工程学院党委;
第三组,组长刘永强,成员:金芙蓉 司成伟,督查单位:海洋学院、电子工程学院、计算机工程学院党委,信息中心直属党支部;
第四组,组长宁晓明,成员:王吉春 秦海波,督查单位:商学院、理学院、应用技术学院(东港学院)党委,分校区管委会党总支;
第五组,组长史顺良,成员:田安国 钱志刚,督查单位:土木工程学院、外国语学院(国际学院)、文学院党委,机关党委、离退休工委,工程训练中心直属党支部;
第六组,组长杜军,成员:汤洪涛 王秀娟,督查单位:测绘工程学院党委,体育学院、图书馆、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;
第七组,组长王洪法,成员:马建新张兵,督查单位:法学院(马克思主义学院)党委,艺术学院、药学院党总支,饮食服务总公司直属党支部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调研督查不提前通知,不规定具体时间,调研组直接到单位、到点上,随机开展抽查。
2.每轮调研督查工作结束后,各工作组形成书面调研督查报告,上报校党委。
3.调研督查结果将在本年度二级党组织党建和思政考核中参考使用。